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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平昌县通报5件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字体: 】 【编辑日期:2018/5/2】 【作者:县监察委员会】【阅读: 】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组织围绕脱贫攻坚,扎实开展 “1333”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推动干部作风好转,护航脱贫攻坚。现将近期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平昌县黑水乡望香村党支部书记王德全、村文书王晓在脱贫攻坚中违规发放贫困户增收到户资金,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612月,王德全违规发放党员精准扶贫示范项目资金;2017年,王德全和王晓违规发放贫困户增收到户资金,对收回的部分资金用于个人开支. 20181月,王德全、王晓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财政。

2.平昌县马鞍乡黄梁村原村党支部书记魏传东、原村主任魏家钦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2015年、2016年,魏传东违规将自己和朋友评定为贫困户并领取扶贫资金,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20181月,魏传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魏家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平昌县青凤镇凤山村党支部书记杨地元虚报开支,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74月,杨地元在迎凤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虚列生活费用于个人开支。20181月,杨地元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财政。

4.平昌县镇龙镇老鹰村党支部书记黄龙将“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资金”挪作他用的问题。20177月,黄龙将“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资金”挪作发展村集体茶叶产业支出。20181月,黄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平昌县岳家镇河源村原村党支部书记任平安违规发放扶贫资金,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08年至2014年,任平安截留粮食直补资金用于集体公益事业和个人开支;20155月,任平安违规发放产业扶贫资金。20184月,任平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财政。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组织要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持续以作风攻坚护航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