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3起平昌县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9/29】 【作者:县纪委】【阅读: 】

平昌县笔山镇栀子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廷学侵占涉农资金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陈廷学在任栀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侵占灾后复垦项目资金2100元和土地复垦“一事一议”项目资金3000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开支。20176月,平昌县笔山镇纪委给予陈廷学党内警告处分。

平昌县望京镇南坝村党支部书记白中尚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1月,白中尚以“考勤费”的名义给村干部发放补助费,共计5050元,其中白中尚个人领取1050元,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20178月,平昌县望京镇纪委给予白中尚党内警告处分。

平昌县澌滩乡朝阳村党支部书记何小平违规将本人申报为贫困户等问题。20167月,何小平在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实施中,在不是建档贫困户的情况下,违规将本人申报为精准扶贫贫困户。20161028,何小平在澌滩乡财政所领取1万元党员示范帮扶资金,用于本人发展产业。20178月,平昌县澌滩乡纪委给予何小平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