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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动摇 法律不饶

【字体: 】 【编辑日期:2013/6/27】 【作者:监察局】【阅读: 】
    2004年至2011年期间,龙太平在任平昌县西兴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伙同本院原副院长兼会计冯绍勇,在医疗器械及药品采购中,违犯国家法律,8次收受贿赂款共计81000元,龙太平、冯绍勇各分得人民币40500元。2012年12月18日,平昌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原西兴中心卫生院院长龙太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以受贿罪判处原西兴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冯绍勇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龙太平,男,汉族,生于1963年10月23日,中专文化,平昌县西兴中心卫生院原院长。2011年11月2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16日取保候审。
    冯绍勇,男,汉族,生于1971年11月29日,大学文化,平昌县西兴中心卫生院原副院长兼会计,2011年11月2日取保候审。
    一、案发原因
    西兴卫生院出现的问题,不仅损害了卫生系统的形象,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问题的出现,绝非偶然,既有管理不善、监督乏力的因素,又有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的因素,既有社会影响的因素,又有个人思想滑坡,私欲膨胀的因素,令人震惊,既要警醒,更要反思。
    1.管理不善,监督乏力
    医院院长与会计是干亲家,在原则问题上亲情逾越了‘红线’,两人在利益上形成了共谋,监督与被监督失去了效力。他们在卫生系统工作多年,关系密切,在财务上都是他们二人说了算,在购买医疗器材上,经销商多次来卫生院将回扣送到院长、副院长办公室,只有二人知道,进行了私分,无人监督,使监督失控,胆子就越来越大,8次收受81000元,各分得40500元。
    2.思想滑坡,利益为重
    思想的急剧锐变,私欲的恶性循环,是他们产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源。龙太平、冯绍勇本已拥有优越的条件和比较富足的生活,但他们不满足现状,私欲不断膨胀,追求美好的生活本无可厚非,但他们不是靠高尚的医德去获得应有的回报,而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管理上的漏洞,置党纪国法和制度规定于不顾,铤而走险,而纯粹是目无法纪,被私欲冲昏了头脑,陷入了无法自拔的泥潭。
    二、几点教训
    1.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警钟长鸣
    信念的动摇是危险的,思想的滑坡是致命的,龙太平、冯绍勇由于思想上的不纯洁导致行为上的不廉洁,由于意志上的衰退导致行为上的放纵,由于二人在卫生战线是行家,业务精通,患者也很满意,职工也很团结,是全区最好的卫生院,认为自己为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得到的回报很少,就利用在购买医疗器械中收受贿赂,抱作捞一把不会出问题的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最终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理的下场。因此,要有效预防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就必须堵住思想道德的第一道防线,重视加强对党员干部主观世界的改造,毫不放松地抓好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权利观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重点开展好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以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和违法人员的现身说法,让各级党员干部认清腐败给自己、给家庭、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让党员干部应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从而摒弃侥幸心理,切实增强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2.必须加强对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发挥好领导班子的集体作用,防止重大事项个人说了算,全面推进阳光党务、政务、财务建设,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单位“一把手”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主动接受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3.必须加强严格执行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
    西兴中心卫生院制定了各项制度,就是不按制度办事,在人事制度上要进行合理合法安排,亲情不应安排在同一单位管理财务。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真正做到靠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执行到位。